购买二手房时遭遇房屋抵押的风险和维权路径
时间:2016-03-21 来源: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网 作者:张永刚律师
一、购房人的风险:
1、由于该房屋上有抵押权存在,而且没有证据证明该抵押权必然无效,如果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房屋将会被拍卖,这样买家就只能向卖家索赔而无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如果该卖家偿债能力降低甚至破产,买家即便是向卖家索赔也可能无法(尽快)实现目的,执行困难,如果该卖家缺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买家可能只能拿到一张胜诉的判决书,这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二、买家如何规避自己的风险?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支付放款时本应通过登记簿查询房屋上的权属状况,如若没有进行查询,这就属于疏于审查而给自己带来的风险甚至使自己遭致的损失。如果说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更大的风险,或者及时消除现存的风险,那就是马上诉诸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买家依法维权的途径有那些?
总体来说,有两大维权途径:
第一个途径是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赔偿。买卖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买家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对方至今未履行过户手续,而且把房屋抵押,致使购房人不能实现合同目(办理过户登记,办到自己的产权证)已经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进行诉讼,对于买家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会认定于法有据,应予支持的。
第二个途径是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登记,进而取得自己的产权证。这种情况下除了把卖家作为被告之外,还要把抵押权人列为第三人,因为法院还要审查抵押权的法律效力。如果抵押权无效,买家自然可以胜诉并可以顺利办理产权证。但是如果抵押权有效,除非卖家主动撤押,抵押权消灭,否则买家就无法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