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密集发文推广PPP项目,我国PPP项目规范化实施驶入快车道
时间:2015-03-24 来源: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网 作者:张永刚律师
2014年9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将在全国范围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模式项目示范。这是财政部就推广PPP模式发布的第一个正式文件。
通知表示,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继此之后,财政部又分别于2014年11月19日、2015年1月19日连续发布,《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和《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表明财政部对于PPP的想法已经比较清晰,对地方政府尤其是财政支持PPP是一个政策性依据。
财政部通知要求,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部门内部职能调整,积极研究设立专门机构,履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职责。这可能意味着,各省财政部门可能很快会设立相应的机构,力推PPP项目。这是国务院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又一次有力行动。
结合财政部的通知规定,PPP的官方定义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这也是被国际学术界和企业界较为认同的定义,即将PPP认定为政府与企业长期合作一系列方式的统称。
政策背景延伸解读:PPP模式在中国
PPP在中国的实践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94年是BOT试点项目的起点。当年,国家计委选择了5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广东电白高速公路、武汉军山长江大桥和长沙望城电厂。地方政府也推出了一些PPP项目。全国PPP涉及行业包括电力、自来水、污水、燃气、大桥、区域开发等。建设部2002年底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2004年推出“126号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特许经营条例。
从2003年开始,各地的PPP项目大量上马。其中最多的是污水处理项目,此外也有自来水、地铁、新城、开发区、燃气、路桥项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社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让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决定性作用,PPP业界和学界普遍认为,这为PPP的普及提供了理论基础。
2014年2月,国家发改委启动了PPP立法工作。5月,财政部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同月,国家发改委推出首批80个引入社会资本的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地方政府也开始积极推介PPP项目。如浙江成立了PPP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由于,PPP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合同不完善,导致地方政府或者企业违约、钻空子,此外,PPP合同期太长也带来了很多变数,潜在法律风险较大。需要专业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