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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切实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

时间:2013-09-16 来源:房产与建筑工程律师网   作者:张永刚律师 

  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建设31.95万套,2012年初步拟定的目标任务为24.1万套。数量如此庞大的保障房建设,其质量如何真正得到“保障”,使之真正成为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1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房建设质量监管工作,并切实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

  为加强对保障房的质量监管工作,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发布了《关于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广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8个文件,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

  在此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将加快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办法,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把规划、设计、建材和施工等关键环节,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验收后,业主若发现房屋质量出问题,可投诉到项目的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建设单位的责任。对出现保障性住房项目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将被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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